昌平推新举措提升精细化就业服务

信息来源:西部计划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4-16      点击人次:1372

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,昌平区制定并出台《昌平区提升精细化就业服务促进城乡劳动力高质量就业实施意见》,优秀创业服务项目每年最多可获得20万元一次性服务补助,区内重点企业、重大项目、重点工程批量招用10名以上本区登记失业人员,按人数可给予累计最高100万元补贴。

为健全区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,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举措,提升精细化就业服务质量,全面落实稳就业工作要求,昌平区制定了该实施意见。实施意见提出,到2028年,将实现培育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2个、职业(创业)导师工作室10个、人力资源骨干企业20家、区级创业孵化基地40个,首席职业(创业)导师50名等9个阶段性目标任务,每年为不少于10个孵化基地、100个创业项目、1000家重点企业、10000名重点群体提供精细化高质量就业创业服务,通过实施提升精细化就业服务举措,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多样化、多层次服务需求。

“实施意见中新增了一些补贴项目。”昌平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如就业服务专员通过服务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单位稳定就业满半年的,可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就业服务专员服务补贴;创业机构、创业导师开展的优秀创业服务项目,可给予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服务补助;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、重大项目、重点工程,批量招用10人以上本区登记失业人员,按照第一年3000元/人、第二年3000元/人、第三年4000元/人的标准给予市场主体补贴,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。

实施意见优化调整了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。取消户籍限制,将高校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纳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范围,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;取消年龄限制,支持城乡劳动力灵活就业,对登记失业人员办理个人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,可申请享受不超过三年的每人每月850元灵活就业补贴。

实施意见中还提出,要建强村(社区)就业服务站,增加自助、智能、便民等服务设施配备,并根据基层就业服务机构服务量、服务实效,每年最多评定15个五星级服务机构、30个四星级服务机构,按等级给予3万至8万元不等的支持资金,用以打造家门口“一刻钟”就业创业服务圈,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。(记者 代丽丽 通讯员 王星月)